重返狼群读后感[汇总2篇]

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,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,不能光会读哦,写一篇读后感吧。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
重返狼群读后感[汇总2篇]

重返狼群读后感1

起初《重返狼群》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真实,然而,随着第二部的情节发展我愈发希望:这本真实的小说是虚构的,从未发生过。

拿到书,土黄的封面让我对它没有一丁点好感,可这不正代表着沙化的草原吗?

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李微漪在放狼七百多个日夜后,听说格林(她放养的小狼)被抓后,历经一年与狼仔——格林重逢的故事。

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两个场景:盗猎者(捕捉野生动物换取高价的人)——冯汉川家中成千上万只旱獭(又名土拨鼠,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)活活冻死,626只狼头皮制成的“百狼袍”就这样有泪无珠……听索朗(动物保护区的.工作者)说,为了让狼皮好看,一般是把狼麻醉后就活生生从它们身上把皮扒下来,狼逃走后,跑着跑着,发现自己没有皮了,活活冻死……

这不禁让我想起李微漪和姜戎的一段对话:

“四十年前的内蒙古真的那么美,真的有过那么多狼群吗?”

“四十年后,不,也许十年后,人们会遇到与你同样的问题。”

据统计,每一个小时就有一类生物灭绝,每一分钟就有一个动物从地球上永远的消失……

人们为了观看,把动物抓进动物园里,可那是动物们的归宿吗?不!草原和森林才是呀!我们听不到动物的哭泣,人们为了利益不断向地球剥削……

对于草原上的牧民,草原是他们的“命”,可对于城里的人呢?什么是“命”?宽敞的房子?优越的汽车?高薪水的工作?强大的电子设备?高档的奢侈品?无所不能的金钱?看着被大风刮蓝的天空,光秃秃的树枝上塑料袋哗哗作响,答案似乎在嘴边呼之欲出……

狼已成为传说,请不要再让诺尔盖草原和那里的其它生灵也成为传说。

重返狼群读后感2

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,不是老舍眼里的草原,刺骨的风在草原呼啸,狼群的集结号在草原奏响,荡气回肠!你侧耳倾听,“嗷呜——黄花”。咦,怎么有“黄花”的声音?其实,这些特殊的号声,演绎着一个不平凡的故事。

十年前的某一天,小狼格林被作者李微漪带回了成都,它渐渐长大,李微漪便将它放回大草原。你也许不会相信,在成都这样的大城市养狼?我喜欢《重返狼群》,因为它是一个真实的故事。

读完书,我常想:李微漪瞒着父母,花了大量财力和精力养狼,还因此而吃尽了苦头,她紧紧是为了养狼让自己开心吗?我想不是。她是想让那些屠夫明白狼牙、狼髀石、狼舌头的.确名贵,但狼是草原的魂魄,狼更是野性的象征!狼是一种很有爱心的动物,当李微漪得了可怕的胃水肿的时候,是小狼格林给她送去野兔。就算是人类,也不一定会把自己的口粮让给别人而自己忍受饥肠辘辘!小时候,童话里的狼是狡诈的;长大了,真实故事中的狼是多样的,它们不会像童话里的狼那样吃健康的小羊,它们只会像真正的草原卫士一样吃生病的牛羊。我喜欢《重返狼群》,因为它写出了狼的本性。

书的最后,李微漪说:“孩子,走吧,一定要活下去……”这,是信任,更是期望。

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,当牧民的歌声响起,狼儿啊,不用害怕,那是在歌颂你;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,当牧民的篝火点燃,狼儿啊,不用害怕,那是他们在讨论如何为你创建保护区;夜幕中的若尔盖,当点点狼眼中闪烁着磷火,牧民啊,不用害怕,那是狼儿赐予你们的祝福,这祝福,胜过狼髀石! 《重返狼群》我喜欢,因为它真实,更因为这是作者和格林共同谱写的一首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