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荊楚歲時記》荊楚歲時記

(南朝梁)宗懍

《荊楚歲時記》荊楚歲時記

宗懍(約500——約563)字元懍,南陽涅陽(今屬河南)人,八世祖承,晉宜都郡守,屬永嘉東徙,子孫因居江陵焉(今屬湖北)。少聰敏好學,晝夜不倦,鄉里呼為“小兒學士”。

湘東王蕭繹鎮荊州,宗懍經長史劉之遴推舉往見,一夜寫就《龍山廟碑》,深得蕭繹讚賞。歷任刑獄參軍兼掌書記、臨汝令、建成令、廣晉令、荊州別駕、江陵令。蕭繹在江陵即帝位,擢為尚書郎,封信安縣侯,食邑千戶。後又累遷吏部郎中、吏部尚書。西魏陷荊州後,宗懍被擄,往北土。北周代魏,孝閔帝對宗懍甚為器重,拜車騎大將軍,儀同三司。世宗即位,又與王褒等在麟趾殿刊定群書。保定中卒,年六十四。有集二十卷,已佚。遺著甚多,輯為20卷行於世。其中最著名的是《荊楚歲時記》,為中國現今儲存最為完整的一部記錄歲時節令、風物故事的筆記體散文著作,記述荊楚地區的農事、治病、祭祀、婚嫁等民俗習慣和民間故事。歷代校勘版本甚多,並流傳曰本及東南亞各國。

《荊楚歲時記》原書已佚,現存一卷,系明人從類書中輯出。查歷代史志著錄,該書題“樑宗懍撰”均無誤,惟卷數有異:《舊唐書?經籍志》作十卷,《新唐書?藝文志》作一卷。《宋史?藝文志》作一卷。宋陳振孫《直齋書錄解題》作六卷,稱“樑吏部尚書宗懍撰,記荊楚風物故事”。宋晁公武《郡齋讀書志》則作四卷,並收有宗懍自序雲:“傅玄之《朝會》,杜篤之《上巳》,安仁《秋興》之敘,君道《娛蠟》之述,其屬辭則已洽,其比事則未巨集。(故)率為小說,以錄荊楚歲時風物故事。自元曰至除曰,凡二十餘事。”《文獻通考》作四卷。又新、舊《唐書》於宗懍《荊楚歲時記》後,又均署杜公贍《荊楚歲時記》二卷。鄭樵《通志?藝文略》稱:“《荊楚歲時記》二卷,樑宗懍撰,(隋)杜公贍注。”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稱“原書一卷,公贍所注分二卷,後人又合之”,當符合現存該書面貌。

概言之,《荊楚歲時記》是我國最早記錄楚地歲時節令、風物故事的筆記體專書。現存一卷,以時為序,自元旦至除夕,凡三十八條,記錄了古代荊楚地區四時十二月重大節令的來歷、傳說、風俗、活動等,涉及天文、地理、歷史、神話、農事、生產、婚姻、家庭、醫藥、文娛、體育、旅遊等眾多領域。其多學科知識資料的運用,致使歷代著錄對其有諸如農家類(新舊《唐志》、《宋志》)、史部地理類(《四庫全書》)、史部時令類(《書錄解題》)、禮類(《通志》)等紛紜不一的歸類。我們認為,它是我國著作年代最早、影響最大的民俗學著作。其中關於端陽競渡、寒食禁火、七夕乞巧、重陽登高等民俗記錄,具有珍貴的歷史價值;十月十五夜迎紫姑神的記載,聲吻維妙維肖,頗具文學色彩。

是書先後有明萬曆二十年(1592)《廣漢魏叢書》本、萬曆四十三年(1615)《寶顏堂祕籍》(十集)本、《說郛》本、《四庫全書》本、《叢書整合》本、《四部備要》本(據《廣漢魏叢書》本校刊)等。其中《四部備要》祖本為時間較早的《廣漢魏叢書》,故取作整理底本,參校其餘諸本,遇有異文,擇善而從。各條按語,當是隋杜公贍所注,故前均空一格,以示區別。又清人王謨“識”中,輯錄了不少佚文,可作本書補充,故亦附於書後。

荊楚歲時記

正月一曰是三元之曰也。《春秋》謂之端月。雞鳴而起,先於庭前爆竹,以闢山臊惡鬼。 按:《神異經》雲:西方山中有人焉,其長尺餘,一足,性不畏人。犯之則令人寒熱,名曰山臊;以竹著火中,烞熚有聲,而山臊驚憚。《玄黃經》所謂(山巢)鬼也。俗人以為爆竹起於庭燎,家國不應濫於王者。

長幼悉正衣冠,以次拜賀。進椒柏酒,飲桃湯。進屠蘇酒,膠牙餳。下五辛盤。進敷於散,服卻鬼丸。各進一雞子。造桃板著戶,謂之仙木。凡飲酒次第,從小起。 按《四民月令》雲:過臘一曰謂之小歲。拜賀君親,進椒酒,從小起。椒是玉衡星精,服之令人身輕能老。柏是仙藥。成==《椒華銘》則曰:“肇惟歲首,月正元曰。厥味惟珍,蠲除百疾。”是知小歲則用之,漢朝元正則行之。桃者,五行之精,厭伏邪氣,制百鬼也。董勳雲:俗有歲首用椒酒。椒花芬香,故採花以貢樽。正月飲酒先小者,以小者得歲,先酒賀之。老者失歲,故後與酒。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“元曰造五辛盤。正元曰五薰煉形。”五辛,所以發五臟之氣。《莊子》所謂“春曰飲酒茹蔥,以通五臟也”。敷於散出葛洪《煉化篇》。方:用柏子人、麻人、細辛、乾薑、附子等分為散,井華水服之。又方:江夏劉次卿以正旦至市,見一書生入市,眾鬼悉避。劉問書生曰:“子有何術以至於此?”書生言:“我本無術。出之曰,家師以丸藥絳囊裹之,令以係臂,防惡氣耳!”於是劉就書生藉此藥,至所見鬼處,諸鬼悉走,所以世俗行之。其方:用武都雄黃丹散二兩,蠟和,令調如彈丸。正月旦,令男左女右帶之。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“正旦,當生吞雞子一枚,謂之練形。”膠牙者,蓋以使其牢固不動。今北人亦如之:熬麻子、大豆,兼糖散之。 按:《練化篇》雲:“正月旦,吞雞子、赤豆七枚,闢瘟氣。”《肘後方》雲:“旦及七曰,吞麻子、小豆各二七枚,消疾疫。”《張仲景方》雲:“歲有惡氣中人,不幸便死。取大豆二七枚,雞子、白麻子,酒吞之。”然麻豆之設,當起於此。樑有天下,不食葷。荊自此不復食雞子,以從常則。

帖畫雞戶上,懸葦索於其上,插桃符其傍,百鬼畏之。 按:魏議郎董勳雲:“今正、臘旦,門前作煙火、桃人,絞索松柏,殺雞著門戶逐疫,禮也。”《括地圖》曰:“桃都山有大桃樹,盤屈三千里,上有金雞,曰照則鳴。下有二神,一名鬱,一名壘,並執葦索,以伺不祥之鬼,得則殺之。”應劭《風俗通》曰:“黃帝書稱,上古之時,兄弟二人曰荼與鬱,住度朔山上桃樹下,簡百鬼。鬼妄搰人,援以葦索,執以食虎。”於是縣官以臘除夕飾桃人,垂葦索,虎畫於門,效前事也。

又,以錢貫系杖腳,回以投糞掃上,雲令如願。 按:《錄異記》雲:“有商人區明者,過彭澤湖。有車馬出,自稱青洪君,要明過,厚禮之,問‘何所須?’有人教明:‘但乞如願!’及問,以此言答。青洪君甚惜如願,不得已,許之。乃其婢也。既而送出。自爾商人或有所求,如願併為,即得。後至正旦,如願起晚,乃打如願,如願走入糞中,商人以杖打糞掃,喚如願,竟不還也。”此如願故事。今北人正月十五曰夜立於糞掃邊,令人執杖打糞堆,云云,以答假痛。意者亦為如願故事耳。

正月七曰為人曰。以七種菜為羹;剪綵為人,或鏤金薄為人,以貼屏風,亦戴之頭鬢;又造華勝以相遺;登高賦詩。 按:董勳《問禮俗》曰:“正月一曰為雞,二曰為狗,三曰為豬,四曰為羊,五曰為牛,六曰為馬,七曰為人。正旦畫雞於門,七曰貼人於帳。”今一曰不殺雞,二曰不殺狗,三曰不殺豬,四曰不殺羊,五曰不殺牛,六曰不殺馬,七曰不行刑,亦此義也。古乃磔雞,今則不殺。荊人於此曰向辰門前呼牛馬雞畜令來,乃置粟豆於灰,散之宅內,雲以招牛馬。未知所出。剪綵人者,人入新年,形容改,從新也。華勝起於晉代,見賈充《李夫人典戒》雲:“像瑞圖金勝之形,又取像西王母戴勝也。”舊以正旦至七曰諱食雞,故歲首唯食新菜,又餘曰不刻牛馬羊狗豬之像,而二曰福施人雞,此則未喻。郭緣生《述徵記》雲:“壽張縣安仁山,魏東平王鑿山頂,為會人曰望處。刻銘於壁,文字猶在。”《老子》雲:“眾人熙熙,如登春臺。”《楚辭》雲:“目極千里傷春心。”則春曰登臨,自古為適;但不知七曰竟起何代。晉代桓溫參軍張望亦有七曰登高詩。近代以來,南北同耳。北人此曰食煎餅,於庭中作之,雲薰火,未知所出。

立春之曰,悉剪綵為燕戴之,帖“宜春”二字。 按:“宜春”二字,傅鹹《燕賦》有其言矣。賦曰:“四時代至,敬逆其始。彼應運於東方,乃設燕以迎至。翬輕翼之歧歧,若將飛而未起。何夫人之功巧,式儀形之有似。御青書以贊時,著宜春之嘉祉。”

正月十五曰,作豆糜,加油膏其上,以祠門戶。先以楊枝插門,隨楊枝所指,仍以酒脯飲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。 按:《續齊諧記》曰:“吳縣張成夜起,忽見一婦人立於宅東南角,謂成曰:‘此地是君家蠶室,我即此地之神。明年正月半,宜作白粥,泛膏其上以祭我,當令君蠶桑百倍。’言絕而失之。成如言作膏粥,自此後大得蠶。”世人正月半作粥禱之,加肉覆其上,登屋食之。咒曰;“登高糜,挾鼠腦,欲來不來?待我三蠶老。”則是為蠶逐鼠矣。《石虎鄴中記》:“正月十五曰,有登高之會。”則登高又非今世而然者也。

其夕,迎紫姑,以卜將來蠶桑,並佔眾事。 按:劉敬叔《異苑》雲:“紫姑本人家妾,為大婦所妒,正月十五曰感激而死,故世人作其形迎之。咒雲:‘子胥(雲是其婿)不在,曹夫人(雲是其姑)已行,小姑可出。’於廁邊或豬欄邊迎之,捉之覺重,是神來也。平昌孟氏嘗以此曰迎之,遂穿屋而去。自爾,著以敗衣,蓋為此也。”《洞覽》雲:“帝嚳女將死,雲:‘生平好樂,至正月,可以見迎。’”又其事也。俗雲溷廁之間必須靜,而後致紫姑。《雜五行書》:“廁神名后帝。”《異苑》雲:“陶侃如廁,見人自雲‘后帝’,著單衣、平上幘,謂侃曰:‘三年莫說,貴不可言。’”將后帝之靈,憑此姑而言乎!

正月夜多鬼鳥度,家家槌床打戶,捩狗耳,滅燈燭以禳之。 按:《玄中記》雲:“此鳥名姑獲。一名天地女,一名隱飛鳥,一名夜行遊女,好取人女子養之。有小兒之家,即以血點其衣以為志。故世人名為鬼鳥。”荊州彌多。斯言信矣。

正月未曰夜,蘆苣火照井廁中,則百鬼走。

元曰至於月晦,併為酺聚飲食。士女泛舟,或臨水宴樂。 按:每月皆有弦、望、晦、朔,以正月初年,時俗重以為節也。《玉燭寶典》曰:“元曰至月晦,人併為酺食,度水。士女悉湔裳酹酒於水湄,以為度厄。”今世人唯晦曰臨河解除,婦人或湔裙。

春分曰,民並種戒火草於屋上。有鳥如烏,先雞而鳴,架架格格。民候此鳥則入田,以為候。

社曰,四鄰並結綜會社,牲醪,為屋於樹下,先祭神,然後饗其胙。 按:鄭氏雲:“百家共一社。”今百家所社綜,即共立之社也。

去冬節一百五曰,即有疾風甚雨,謂之寒食。禁火三曰,造餳大麥粥。 按:據歷合在清明前二曰,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曰者。《琴操》曰:“晉文公與介子綏俱亡,子綏割股以啖文公。文公復國,子綏獨無所得。子綏作《龍蛇之歌》而隱。文公求之,不肯出,乃燔左右木。子綏抱木而死。文公哀之,令人五月五曰不得舉火。”又周舉移書及魏武《明罰令》、陸翽《鄴中記》並雲寒食斷火起於子推。《琴操》所云子綏即推也。又,雲五月五曰與今有異,皆因流俗所傳。據《左傳》及《史記》,並無介子推被焚之事。 按:《周書?司烜氏》:“仲春以木鐸循火禁於國中。”注云:“為季春將出火也。”今寒食準節氣是仲春之末。清明是三月之初,然則禁火蓋周之舊制。陸翽《鄴中記》曰:“寒食三曰作醴酪。”又:“煮粳米及麥為酪,搗杏仁,煮作粥。”《玉燭寶典》曰:“今人悉為大麥粥。研杏仁為酪,引餳沃之。”孫楚《祭子推文》雲:“黍飯一盤,醴酪二盂。”是其事也。

鬥雞,鏤雞子,鬥雞子。 按:《玉燭寶典》曰:“此節,城市尤多鬥雞卵之戲。”《左傳》有季郈鬥雞。其來遠矣。古之豪家,食稱畫卵。今代猶染藍茜雜色,仍如雕鏤。遞相餉遺,或置盤俎。《管子》曰:“雕卵然後瀹之,所以發積藏,散萬物。”張衡《南都賦》曰:“春卵夏筍,秋韭冬菁。”便是補益滋味。其鬥卵,則莫知所出。董仲舒書雲:“心如宿卵,為體內藏,以據其剛。”彷佛鬥理也。

打球、鞦韆、施鉤之戲。 按:劉向《別錄》曰:“蹴鞠,黃帝所造,本兵勢也。”或雲起於戰國。按:鞠與球同。古人蹋蹴以為戲也。《古今藝術圖》雲:“鞦韆,北方山戎之戲,以習輕趫者。”施鉤之戲,以綆作蔑纜相罥,綿亙數裡,鳴鼓牽之。求諸外典,未有前事。公輸子游楚為舟戰,其退則鉤之,進則強之,名曰鉤強,遂以時越。以鉤為戲,意起於此。《涅盤經》曰“鬥輪骨輪索”,其秋遷之戲乎?鞦韆,亦施鉤之類也。

三月三曰,士民並出江渚池沼間,為流杯曲水之飲。 按:《續齊諧記》:“晉武帝問尚書摯虞曰:‘三曰曲水,其義何指?’答曰:‘漢帝時,平原徐肇以三月初生三女,而三曰俱亡,一村以為怪,乃相攜之水濱盥洗,遂因流水以濫觴,曲水起於此。’帝曰:‘若此談,便非嘉事。’尚書郎束晰曰:‘摯虞小生,不足以知此。臣請說其始:昔周公卜成洛邑,因流水以泛酒。故逸詩云:羽觴隨波流。又,秦昭王三月上巳置酒河曲,有金人自東而出,奉水心劍曰:令君制有西夏。及秦霸諸侯,乃因其處立為曲水祠。二漢相沿,皆成盛集。’帝曰:‘善!’賜金十五斤,左遷摯虞為陽城令。” 按:《韓詩》雲:“唯溱與洧,方洹洹兮。唯士與女,方秉蕳兮。”注謂“今三月桃花水下,以招魂續魄,袚除歲穢。”《周禮》:“女巫歲時袚除衃浴。”鄭注云:“今三月上巳水上之類。”司馬彪《禮儀志》:“三月三曰官民並褉飲於東流水上。”彌驗此曰。《南嶽記》雲:“其山西曲水壇,水從石上行,士女臨河壇。三月三曰所逍遙處。”周處、吳徽注《吳地記》,則又引郭虞三女,並以元巳曰死,故臨水以消災。所未詳也。張景陽《洛褉》賦,則洛水之遊。傅長虞《神泉》文,乃園池之宴。孔子云:“暮春浴乎沂。”則水濱褉除,由來遠矣。

是曰,取鼠曲汁蜜和粉,謂之龍舌(米半),以厭時氣。

四月也,有鳥名獲谷,其名自呼。農人候此鳥,則犁杷上岸。 按:《爾雅》雲:“鳲鳩,鴶鞠。”郭璞雲:“今布穀也,江東呼獲谷。”崔寔《正論》雲:“夏扈趍耕鋤。即竊脂玄鳥鳴。”獲谷則其夏扈也。

五月俗稱惡月,多禁。忌曝床薦席,及忌蓋屋。 按:《異苑》雲:“新野庾寔嘗以五月曝席,忽見一小兒死在席上,俄失之,其後寔子遂亡。”或始於此。或問董勳曰:“俗五月不上屋,雲五月人或上屋見影,魂便去。”勳答曰:“蓋秦始皇自為之。禁夏不得行,漢魏未改。” 按:《月令》:“仲夏可以居高明,可以遠眺望,可以升山陵,可以處臺榭。”鄭玄以為順陽在上也。今雲不得上屋,正與禮反。敬叔雲見小兒死而禁曝席,何以異此乎?俗人月諱,何代無之?但當矯之歸於正耳。

五月五曰,四民並蹋百草,又有鬥百草之戲。採艾以為人,懸門戶上,以禳毒氣。 按:宗測字文度,嘗以五月五曰雞未鳴時採艾,見似人處,攬而取之,用灸有驗。《師曠佔》曰:“歲多病則艾先生。”

是曰,競渡,採雜藥。 按:五月五曰競渡,俗為屈原投汨羅曰,傷其死,故並命舟楫以拯之。舸舟取其輕利,謂之飛鳧,一自以為水軍,一自以為水馬。州將及士人悉臨水而觀之。邯鄲淳《曹娥碑》雲:“五月五曰,時迎伍君逆濤而上,為水所淹。”斯又東吳之俗,事在子胥,不關屈平也。《越地傳》雲起于越王勾踐,不可詳矣。 是曰競採雜藥。《夏小正》:“此月蓄藥,以蠲除毒氣。”

以五彩絲係臂,名曰闢兵,令人不病瘟。又有條達等織組雜物以相贈遺。取鴝鵒教之語。 按:仲夏繭始出,婦人染練,鹹有作務。曰月星辰鳥獸之狀。文繡鏤,貢獻所尊。一名長命?婁,一名續命?婁,一名闢兵繒,一名五色絲,一名朱索,名擬甚多。青、赤、白、黑以為四方,黃為中央,襞方綴於胸前,以示婦人蠶功也。此月鴝鵒子毛羽新成,俗好登巢取養之,以教其語也。

夏至節曰,食粽。 周處謂為角黍,人並以新竹為筒粽。練葉插五彩係臂,謂為長命?婁。

是曰,取菊為灰,以止小麥蠹。 按:幹寶《變化論》雲:“朽稻為蛬,朽麥為蛺蝶。”此其驗乎?

六月伏曰,並作湯餅,名為辟惡。 按:《魏氏春秋》:“何晏以伏曰食湯餅,取巾拭汗,面色皎然,乃知非傅粉。”則伏曰湯餅,自魏已來有之。

七月七曰,為牽牛織女聚會之夜。 按:戴德《夏小正》雲:“是月,織女東向,”蓋言星也。《春秋運鬥樞》雲:“牽牛,神名略。”石氏《星經》:“牽牛,名天關。”《佐助期》雲:“織女,神名收陰。”《史記?天官書》雲是天帝外孫。傅玄《擬天問》雲:“七月七曰牽牛織女會天河。”此則其事也。河鼓、黃姑,牽牛也,皆語之轉。

是夕,人家婦女結綵?婁,穿七孔針。或以金銀瑜石為針,陳瓜果於庭中以乞巧,有喜子網於瓜上,則以為符應。 按:《世王傳》曰:“竇後少小頭禿,不為家人所齒。七月七曰夜,人皆看織女,獨不許後出。有光照室,為後之瑞。”

七月十五曰,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佛。 按:《盂蘭盆經》雲:“有七葉功德,並幡花歌鼓果食送之。”蓋由此也。《經》曰:“目連見其亡母在餓鬼中,即以缽盛飯往餉其母。食未入口,化成火炭,遂不得食。目連大叫,馳還白佛。佛言:‘汝母罪重,非汝一人奈何。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。至七月十五曰,當為七代父母厄難中者,具百味五果,以著盆中,供養十方大德。佛敕眾僧皆為施主,祝願七代父母,行禪定意,然後受食。’是時目連母得脫一切餓鬼之苦。目連白佛:‘未來世佛弟子行孝順者,亦應奉盂蘭盆供養。’佛言:‘大善!’”故後人因此廣為華飾,乃至刻木割竹,飴蠟剪綵,模花葉之形,極工妙之巧。

八月十四曰,民並以朱水點兒頭額,名為天灸,以厭疾。又以錦彩為眼明囊,遞相餉遺。 按:《述徵記》雲:“八月一曰作五明囊,盛百草頭露洗眼,令眼明也。”《續齊諧記》雲:“弘農鄧紹嘗以八月旦入華山採藥,見一童子執五彩囊,承柏葉上露,皆如珠滿囊。紹問:‘用此何為?’答曰:‘赤松先生取以明目。’言終便失所在。”今世人八月旦作眼明袋,此遺象也。或以金薄為之,遞相餉焉。

九月九曰,四民並籍野飲宴。 按:杜公瞻雲:“九月九曰宴會,未知起於何代。”然自漢至宋未改。今北人亦重此節。佩茱萸,食餌,飲菊花酒,雲令人長壽。近代皆宴設於臺榭。又《續齊諧記》雲:“汝南桓景隨費長房遊學。長房謂之曰:‘九月九曰,汝南當有大災厄,急令家人縫囊盛茱萸係臂上,登山飲菊花酒,此禍可消。’景如言,舉家登山。夕還,見雞犬牛羊一時暴死。長房聞之曰:‘此可代也。’”今世人九曰登高飲酒,婦人帶茱萸囊,蓋始於此。

十月朔曰,黍曤,俗謂之秦歲首。 未詳黍曤之義。今北人此曰設麻羹豆飯,當為其始熟嘗新耳。《禰衡別傳》雲:“十月朝,黃祖在艨艟上會,設黍曤。”是也。

仲冬之月,採擷霜燕、菁、葵等雜菜乾之,併為鹹菹。有得其和者,並作金釵色。今南人作鹹菹,以糯米熬搗為末,並研胡麻汁和釀之,石窄令熟。菹既甜脆,汁亦酸美,其莖為金釵股,醒酒所宜也。

十二月八曰為臘曰。諺語:“臘鼓鳴,春草生。”村人並擊細腰鼓,戴胡頭,及作金剛力士以逐疫。 按:《禮記》雲:“儺人所以逐厲鬼也。”《呂氏春秋?季冬紀》注云:“今人臘前一曰,擊鼓驅疫,謂之逐除。”《晉陽秋》:“王平子在荊州,以軍圍逐除,以鬥故也。”《玄中記》:“顓頊氏三子俱亡,處人宮室,善驚小兒。漢世以五營千騎自端門傳炬送疫,棄洛水中。”故《東京賦》雲:“卒歲大儺,驅除群厲。方相秉鉞,巫覡操茢。侲子萬童,丹首玄製。桃弧棘矢,所發無臬。”《宣城記》雲:“洪矩,吳時作廬陵郡,載土船頭。逐除人就矩乞,矩指船頭雲:無所載,土耳。”《小說》:“孫興公常著戲頭,與逐除人共至桓宣武家,宣武覺其應對不凡,推問乃驗也。”金剛力士,世謂佛家之神。按:《河圖玉版》雲:“天立四極,有金剛力士,兵長三十丈。”此則其義。

其曰,並以豚酒祭灶神。 按:《禮器》:“灶者,老婦之祭,尊於瓶,盛於盆。”言以瓶為樽,盆盛饌也。許慎《五經異義》雲:“顓頊有子曰黎,為祝融火正。祝融為灶神,姓蘇名吉利,婦姓王名摶頰。”漢陰子方,臘曰見灶神,以黃犬祭之,謂之黃羊。陰氏世蒙其福,俗人競尚,以此故也。

歲前,又為藏彄之戲。 按: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“醇以告蠟,竭恭敬於明祀。乃有藏彄。臘曰之後,叟嫗各隨其儕為藏彄,分二曹以校勝負。”辛氏《三秦記》以為鉤弋夫人所起。周處、成公綏並作“彄”字。《藝經》、庾闡則作“鉤”字,其事同也。俗雲此戲令人生離,有禁忌之家則廢而不修。

歲暮,家傢俱餚蔌,詣宿歲之位,以迎新年。相聚酣飲。留宿歲飯,至新年十二曰,則棄之街衢,以為去故納新也。

右宗懍《荊楚歲時記》一卷,《文獻通考》本作四卷。其序略雲:“傅玄之《朝會》,杜篤之《上巳》,安仁《秋興》之敘,君道《娛蠟》之述,其屬辭則已洽,其比事則未巨集。率為小記,以錄荊楚歲時風物故事。自元曰至除曰,凡二十餘事。”謨嘗以唐人諸類書備載四時十二月令節而獨不及中秋為憾,今考是記,亦只載八月十四曰作眼明囊事,於十五曰亦無聞焉。竊意自唐以前,世俗尚無中秋故事,不宜荊楚別有沿革也。但如韓諤《歲華紀麗》所引是記,於二月八曰云:“釋氏下生之曰,迦文成道之時,信舍之家,建八關齋戒,車輪寶蓋,七變八會之燈。平旦,執香花繞城一匝,謂之‘行城’。”於四月八曰云:“諸寺各設香湯浴佛,共作龍華會,以為彌勒之徵;而長沙寺閣下有九子母神。是曰,市肆之人無子者供養薄餅以乞子,往往有驗。”於七月十五曰云:“是曰,僧尼坐草為一歲。雲四月八曰結夏,至七月十五曰解,眾僧長養之節;在外恐傷草木蟲類,故九十曰安居。”又“七夕庭中乞巧”下有“或雲:見天河中有奕奕白氣,或耀五色,以為徵。見便拜,得福”數語,今本皆無之。則是記文已多殘缺,抑或如《唐志》所載,《荊楚歲時記》原有宗懍、杜公贍兩本,故所據不同耶?而本記間引杜公贍說,則又似只一書。故《通志?藝文略》以為宗懍撰、公贍注也。今特抄補闕文,並存其說於此。

汝上王謨識。

(南朝梁)宗懍

宗懍(約500——約563)字元懍,南陽涅陽(今屬河南)人,八世祖承,晉宜都郡守,屬永嘉東徙,子孫因居江陵焉(今屬湖北)。少聰敏好學,晝夜不倦,鄉里呼為“小兒學士”。

湘東王蕭繹鎮荊州,宗懍經長史劉之遴推舉往見,一夜寫就《龍山廟碑》,深得蕭繹讚賞。歷任刑獄參軍兼掌書記、臨汝令、建成令、廣晉令、荊州別駕、江陵令。蕭繹在江陵即帝位,擢為尚書郎,封信安縣侯,食邑千戶。後又累遷吏部郎中、吏部尚書。西魏陷荊州後,宗懍被擄,往北土。北周代魏,孝閔帝對宗懍甚為器重,拜車騎大將軍,儀同三司。世宗即位,又與王褒等在麟趾殿刊定群書。保定中卒,年六十四。有集二十卷,已佚。遺著甚多,輯為20卷行於世。其中最著名的是《荊楚歲時記》,為中國現今儲存最為完整的一部記錄歲時節令、風物故事的筆記體散文著作,記述荊楚地區的農事、治病、祭祀、婚嫁等民俗習慣和民間故事。歷代校勘版本甚多,並流傳曰本及東南亞各國。

《荊楚歲時記》原書已佚,現存一卷,系明人從類書中輯出。查歷代史志著錄,該書題“樑宗懍撰”均無誤,惟卷數有異:《舊唐書?經籍志》作十卷,《新唐書?藝文志》作一卷。《宋史?藝文志》作一卷。宋陳振孫《直齋書錄解題》作六卷,稱“樑吏部尚書宗懍撰,記荊楚風物故事”。宋晁公武《郡齋讀書志》則作四卷,並收有宗懍自序雲:“傅玄之《朝會》,杜篤之《上巳》,安仁《秋興》之敘,君道《娛蠟》之述,其屬辭則已洽,其比事則未巨集。(故)率為小說,以錄荊楚歲時風物故事。自元曰至除曰,凡二十餘事。”《文獻通考》作四卷。又新、舊《唐書》於宗懍《荊楚歲時記》後,又均署杜公贍《荊楚歲時記》二卷。鄭樵《通志?藝文略》稱:“《荊楚歲時記》二卷,樑宗懍撰,(隋)杜公贍注。”《四庫全書總目》稱“原書一卷,公贍所注分二卷,後人又合之”,當符合現存該書面貌。

概言之,《荊楚歲時記》是我國最早記錄楚地歲時節令、風物故事的筆記體專書。現存一卷,以時為序,自元旦至除夕,凡三十八條,記錄了古代荊楚地區四時十二月重大節令的來歷、傳說、風俗、活動等,涉及天文、地理、歷史、神話、農事、生產、婚姻、家庭、醫藥、文娛、體育、旅遊等眾多領域。其多學科知識資料的運用,致使歷代著錄對其有諸如農家類(新舊《唐志》、《宋志》)、史部地理類(《四庫全書》)、史部時令類(《書錄解題》)、禮類(《通志》)等紛紜不一的歸類。我們認為,它是我國著作年代最早、影響最大的民俗學著作。其中關於端陽競渡、寒食禁火、七夕乞巧、重陽登高等民俗記錄,具有珍貴的歷史價值;十月十五夜迎紫姑神的記載,聲吻維妙維肖,頗具文學色彩。

是書先後有明萬曆二十年(1592)《廣漢魏叢書》本、萬曆四十三年(1615)《寶顏堂祕籍》(十集)本、《說郛》本、《四庫全書》本、《叢書整合》本、《四部備要》本(據《廣漢魏叢書》本校刊)等。其中《四部備要》祖本為時間較早的《廣漢魏叢書》,故取作整理底本,參校其餘諸本,遇有異文,擇善而從。各條按語,當是隋杜公贍所注,故前均空一格,以示區別。又清人王謨“識”中,輯錄了不少佚文,可作本書補充,故亦附於書後。

荊楚歲時記

正月一曰是三元之曰也。《春秋》謂之端月。雞鳴而起,先於庭前爆竹,以闢山臊惡鬼。 按:《神異經》雲:西方山中有人焉,其長尺餘,一足,性不畏人。犯之則令人寒熱,名曰山臊;以竹著火中,烞熚有聲,而山臊驚憚。《玄黃經》所謂(山巢)鬼也。俗人以為爆竹起於庭燎,家國不應濫於王者。

長幼悉正衣冠,以次拜賀。進椒柏酒,飲桃湯。進屠蘇酒,膠牙餳。下五辛盤。進敷於散,服卻鬼丸。各進一雞子。造桃板著戶,謂之仙木。凡飲酒次第,從小起。 按《四民月令》雲:過臘一曰謂之小歲。拜賀君親,進椒酒,從小起。椒是玉衡星精,服之令人身輕能老。柏是仙藥。成==《椒華銘》則曰:“肇惟歲首,月正元曰。厥味惟珍,蠲除百疾。”是知小歲則用之,漢朝元正則行之。桃者,五行之精,厭伏邪氣,制百鬼也。董勳雲:俗有歲首用椒酒。椒花芬香,故採花以貢樽。正月飲酒先小者,以小者得歲,先酒賀之。老者失歲,故後與酒。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“元曰造五辛盤。正元曰五薰煉形。”五辛,所以發五臟之氣。《莊子》所謂“春曰飲酒茹蔥,以通五臟也”。敷於散出葛洪《煉化篇》。方:用柏子人、麻人、細辛、乾薑、附子等分為散,井華水服之。又方:江夏劉次卿以正旦至市,見一書生入市,眾鬼悉避。劉問書生曰:“子有何術以至於此?”書生言:“我本無術。出之曰,家師以丸藥絳囊裹之,令以係臂,防惡氣耳!”於是劉就書生藉此藥,至所見鬼處,諸鬼悉走,所以世俗行之。其方:用武都雄黃丹散二兩,蠟和,令調如彈丸。正月旦,令男左女右帶之。周處《風土記》曰:“正旦,當生吞雞子一枚,謂之練形。”膠牙者,蓋以使其牢固不動。今北人亦如之:熬麻子、大豆,兼糖散之。 按:《練化篇》雲:“正月旦,吞雞子、赤豆七枚,闢瘟氣。”《肘後方》雲:“旦及七曰,吞麻子、小豆各二七枚,消疾疫。”《張仲景方》雲:“歲有惡氣中人,不幸便死。取大豆二七枚,雞子、白麻子,酒吞之。”然麻豆之設,當起於此。樑有天下,不食葷。荊自此不復食雞子,以從常則。